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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省厅关于201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          发布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以下简称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需要,为选拔人才充实标准员工作队伍,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豫建〔2014〕17号文)、《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细则》(豫建〔2014〕18号文)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考发证管理办法》(豫建〔2014〕19号文)文件精神,拟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坚持“统一职业标准、统一证书样式、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评价大纲、统一考核评价、统一培训教材”的原则,在省住建厅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人事教育处负责标准员考核评价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负责本地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工作,并对本辖区现场专业人员证书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和相关培训机构分别负责本地区考试和培训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标准员岗位培训考试:

1.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职业实践满1年;

2. 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职业实践满2年;

3. 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职业实践满3年;

4. 土建业相关专业中职学历,职业实践满4年。

三、培训机构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应从省厅面向社会推荐的培训机构中推荐,2015年参加住建部和省厅组织师资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中选取培训机构。填写《 市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从业考试培训机构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表请于6月30日培训考核任务部署会议报道时交会务组。没有参加住建部和省厅组织师资培训的、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方法

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主要为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五、报名程序

1. 资格审查(7月5日至7月20日)

由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指定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报名表》(见附件2),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录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和人事教育处。

省直单位的考生由省标准定额站负责资格审查。

2. 网上报名(7月21日至8月20日)

由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或委托认可推荐的培训机构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依照公布的考试计划填报考试专业和员类;

3. 准考证打印(9月17日至9月23日)

考生在考前7日内,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组织培训(8月2日至9月17日)

培训按照“考培分离、自愿参加”的原则,内容包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员工作委员会负责编写的《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培训教材》(通用与基础知识)、(岗位知识与专业技能)和《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培训教材辅导教程》以及其他相关教材。各省辖市应完善标准员岗位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培训机构备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培训机构应将每期培训的学员汇总表、课程安排表、考勤信息表、学员成绩表、教学意见反馈表,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上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总结同时上报我厅人事教育处和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指导、管理,保证标准员培训工作质量,为行业提供规范化的标准员岗位培训服务。

七、考核发证

实行集中考试,直管县(市)原则上参加就近市的考试,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9月2日前,报送考试考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并报送本市考点及监考教师情况。以上资料要求用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考试结果在河南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陆网站进行查询。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负责本辖区合格考生的证书发放工作,填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到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八、工作要求:

1.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员培训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本通知所要求的标准员培训、考试的有关规定,选择好符合标准的考场和设施,确保培训统考工作顺利进行。

2. 严格遵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6)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考务人员工作守则》(见附件7),严肃考场纪律,考务人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考场秩序,防止代考、抄袭等作弊行为发生。

3.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联系人:

胡智慧 电话:0371-68107586

何玉桥 电话:0371-66283072

邮箱:15838158927@163.com

附件:1. 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培训机构推荐表

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

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试考点信息统计表

5.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

6.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考场规则

7.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2016年6月14日


标准员报名表与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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